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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成分
新标准对应各牌号给出了C、Si、Mn、S、P、V、Cr、Ni、Cu等元素的化学成分,标准所给出的化学成分均为含硫钢的成分。非含硫钢的化学成分与含硫钢的区别在于含硫量不同。新标准对非含硫钢的含硫量没有做出统一规定,但一般而言,硫含量应不大于0.035%。与旧标准相比,其他的区别有:
a)增加了允许用Nb或T i代替V这一规定。随着Nb、Ti非调质钢研究的不断深入,尤其是国外研究成果的应用,Nb、Ti微合金化非调质钢得到了发展。虽然国内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数据支持,但为了推动微合金化锁紧螺母非调质钢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,综合考虑V的资源和价格因素,本次修订根据国际标准,增加了“经双方协商,可以用铌或钛代替部分或全部钒含量。在部分代替的情况下,铌的下限含量应由双方协商”一条,推动了对含Nb或Ti非调质钢的研究与应用。
b)根据GB/T222-1984直接给出了化学成分允许偏差。此外,还补充了硫含量和氮含量的允许偏差,这是旧标准所没有的。当同时规定上、下限时,硫含量的允许偏差为±0.005%;当仅有上限时,硫含量的允许偏差为+0.005%。氮含量的允许偏差均为±0.0020%。
c)对直接切削加工用钢的化学成分允许供需双方协商。新标准明确规定,热压力加工用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标准要求,而对直接切削加工用钢而言,一般情况下应符合标准规定,但为了保证力学性能合格,经供需双方协商,化学成分可以超出标准要求。而旧标准却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。
d)给出了新增加的四个牌号的化学成分规定,见表3。对热压力加工用钢,铜含量不大于0.20%。对于含硼的F12Mn-2VBS钢,为了保证钢材力学性能,允许钢中添加氮,推荐氮的含量为0.008%~0.0200%。
摘自《紧固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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